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黄启先
潍坊昌邑一男子驾车在高密发生交通事故后,觉得所驾车辆未挂号牌,交警找不到自己,心存侥幸选择逃逸。然而,在接警26个小时后,办案民警就在某汽修厂找到了肇事车辆。5月13日,从高密警方了解到,肇事车辆驾驶员李某已投案。
5月10日上午7点40分左右,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接到驾驶员仇女士报警,得知她驾车在凤凰大街与梓潼路路口转弯时,被一辆越野车撞了,两车损坏严重,自己稍微受了一点小伤,肇事车辆逃逸。
事故科值班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仇女士开的红色雪佛兰小型轿车,头北尾南斜停在凤凰大街路南边,轿车右后尾部被撞严重变形。仇女士说,自己沿凤凰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梓潼路路口东面中间护栏开口处掉头时,被一辆越野车猛烈撞击,自己的轿车被撞了个360度转弯。因为事发突然,还没等她反映过来,肇事司机就驾车逃走了。
现场勘查完毕后,值班民警立即调取沿途公共视频开展追踪,并以事发地为中心在周边进行走访排查。
案发现场不远处电警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当时的场景。5月10日7点30分,凤凰大街与梓潼路路口东西方向信号灯左转方向为绿灯,仇女士开的红色轿车在凤凰大街与梓潼路路口中间护栏东面开口处等待掉头。7点30分12秒,红色轿车完成掉头准备并入直行车道。
恰在此时,一辆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金沙铜色标致牌越野车,不顾路口直行信号为红灯禁行信号,穿过前面等信号灯的一辆白色轿车,骑跨两个车道闯红灯快速冲过梓潼路路口。因为车速太快,躲闪不及,7点30分18秒,越野车车头直接撞到了红色轿车车尾,红色轿车立即发生360度漂移,两车受损严重。肇事越野车略微停顿了一下,于7点30分29秒沿凤凰大街向东加速逃离现场。
这段视频,确定了肇事车辆的品牌特征,但肇事车辆没有悬挂号牌,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办案民警顺线查到一乡道路口时,肇事车辆没有了踪迹,推断肇事车辆应该就藏匿在附近。于是,民警对方圆3公里的地方进行细致摸排,终于在一家偏僻的汽车修理厂车间,找到了肇事车辆,此时,离仇女士报警只过去26个小时。
经询问修理厂负责人得知,该车是5月10日上午9点左右,由一青年男子送来的,车刚刚停到修理车间,青年男子就快速离开了。该负责人当时还十分疑惑,这年轻人没有留名字也没留联系方式,心想这人办事怎么这么马虎。
办案民警明确告知该负责人,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将被依法暂扣。待有人来提车时,请其到交警大队事故科配合调查,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5月12日上午8点,肇事司机李某主动来到交警大队事故科,对自己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说,他是昌邑市北孟人,长期在高密打工。肇事车辆是他自己的,因多年没有检验,没有买保险,他害怕开车上路被交警查处,便私自将车辆号牌摘下藏在后备箱备胎下面。事发当日上午,他开着自己的越野车外出办事,不想发生了交通事故。他觉得自己的车反正没有挂号牌,交警肯定找不到自己,就想一逃了之。
5月11日下午5点左右,李某到汽修厂看看车修得怎么样了,才知道车已被交警扣留。到事故科投案时,他还对交警这么快就找到自己感到困惑:他的汽车没有挂牌,民警是怎么找到的?
“没有车牌号,但你车的型号、颜色能改吗?这么多公共监控、个人监控,你能跑得了吗?” 办案民警告诉李某,只要是违法了,无论怎么跑、怎么藏都不会得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李某交通肇事后逃逸,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他还将面临被处以2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5分,并处 15 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