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学生受伤的情形,学生受伤的原因有很多,有些受伤是由于其他学生造成的,造成人身损害是要赔偿的,那么孩子在校玩耍造成同学受伤要赔偿吗,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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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玩耍造成同学受伤要赔偿吗,如何规定的?
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解答:
孩子在校玩耍造成同学受伤,孩子有过错;如果其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赔偿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职责,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在安全管理上有瑕疵,有过错。
孩子直接造成同学受伤,也有过错。所以,其父母是要赔偿的,至于赔偿比例可以三方协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
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普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条中通常指不满八周岁的儿童。儿童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因其年幼单纯,身体对外界侵扰的抵抗能力和自身的免疫系统都很差,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也很差,特别容易受到伤害,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予以重视和关爱,并在法律上给予特殊保护。因此,针对该类儿童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的人身伤害,对教育机构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即教育机构负有举证责任,当其不能证明自己已尽到教育、管理责任时,推定其有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
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补充:
责任大小如何划分,对教育机构在今后教育管理过程中是否能积极发挥教管职能有很大影响,合理划分责任,可以引导学校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而一味采取消极预防手段,同时也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起到提醒作用。
校园安全工作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关注与密切配合,加强教育,引导孩子们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和自律意识,最大努力避免事故发生,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