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回应下架槟榔:要当“槟榔制品”销售,不得按照食品来销售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杨月涵)近日,“浙江义乌要求下架槟榔”的话题引发关注。据第一财经,9月20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相关人士回应称,“我们没有接到在全市下架槟榔的说法,而是要把槟榔当做‘槟榔制品’来销售,不得按照食品来销售。且要分区域售卖,槟榔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售卖。”

不止义乌,近期多地已经对下架槟榔做出了相关的举动,例如9月19日,四川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近日,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槟榔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了集体约谈。会议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销售的槟榔及槟榔制品,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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