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其君系中国知名时事评论员
“没有蓝宝石,我不脱”。今年4月,因某脱毛仪品牌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一广告公司被罚款50万元。不久前,某辣条品牌因产品包装上的色情擦边球式文案,引发争议……近来,多个品牌在营销上剑走偏锋,低俗广告再度引发争议。当前低俗营销依然有一定的市场空间,法律认定尚存困难,使得一些品牌甘愿冒险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但从长远来看,企业将为其挑战法律与道德底线的营销行为“买单”。(4月22日《工人日报》)
低俗广告“一茬又一茬”,被罚的也不少——一些品牌低俗营销为何“前赴后继”?靠低俗广告赢得‘黑红’地位,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吸引公众眼球,引发社会热议,但这种挑战法律与道德底线的营销行为不是长久发展之策。比如,有网友称,自从几年前被某食品品牌不尊重女性的低俗广告“恶心到”,“至今在购物网站看见他们的产品都会感到不适,赶紧远离”。
不作死就不会死。除了走“黑红”营销的路子行不通之外,低俗营销还触碰了法律底线,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如有违反,将被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里藏着价值观。一则好的广告语会收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低俗广告或可在短时间内带来评头论足的围观、销量,但是却以透支企业形象为代价,无异于杀鸡取卵,既不利于企业品牌的树立,也对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有损。
究其根源,还是企业缺少社会责任、挑战法律底线,将低俗营销作为争夺消费者的关注度。虽然互联网时代,一个热搜的回报可能远大于处罚,但一些企业在营销方式上剑走偏锋,甚至不惜在法律红线边缘游走,但会对价值观造成影响。要打造良好的“广告生态”,解铃还须系铃人。就企业本身而言,要深刻认识到,低俗营销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产品和服务没有质量保障,走捷径搞低俗营销,监管肯定会出手大家,消费者也会用脚投票,不屑一顾。
“品牌无小事,千万不要因小失大”。在心里种花,人生才不会荒芜。低俗营销应该寿终正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