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藏身苏北灌溉总渠河道40年的“蜗居”终于被搬走,环境污染和行洪安全隐患均被排除,当事人老杨夫妇也得到了妥善安置。
2021年7月,检察官孙海和同事在乡下办案返回单位,当车行驶至苏北灌溉总渠张家河附近,无意间看到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桥东侧迎水坡滩地上竟然建有几栋房屋。此时正值汛期,高涨的河水虽已退去部分,但房屋的一半依然淹在水中,地势稍低处,水已没过窗台。“这里可是苏北灌溉总渠的河道啊!这样的地理位置怎么能够建房?这样的环境怎么能够居住?”带着一系列疑问,孙海立即向滨海县检察院领导作了汇报。苏北灌溉总渠的河道上建房住人,这不仅关乎居住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更严重污染水体环境,影响汛期行洪安全!这一问题引起滨海县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滨海县检察院迅速组建办案组,开展调查走访。
房屋主人是70多岁的老杨夫妇。20世纪80年代初,他们在河滩上搭建了3间草棚生活居住,并在此做加工毛竹和手编小生意。转眼40年过去了,小杨变成了杨老爹,2个子女已成家,长期在外打工,而老两口原先的3间草棚也变成了如今的5间彩钢瓦活动板房。每年夏季汛期,老两口就会将生活用品搬到岸边,靠小船和木板往返屋内和岸边,洪水退了他们再恢复原状。
是什么样的困难让河滩上的房子40年都没能拆除?经过多方走访,检察官们得知,40年间,动员老杨夫妇搬离拆除的单位部门不在少数,但老杨夫妇一直不愿意。他们并非滨海本地人,没有宅基地,两个子女常年外出务工,家境贫困,也无法帮助老两口搬离。老两口坚持认为这片河滩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家,自己守法生活经营,没影响到谁,坚决不搬。这一拖就拖了40年。
“这是个数十年的难题,我们也曾多次做老杨的思想工作,领导换了一任任,老杨就是‘油盐不进’‘故土难离’,僵局始终打不开。他家的情况特殊,这几间房屋和生活设施的性质难以认定,既无法认定为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也无法认定为合法建筑予以拆除补偿,拆迁后如何安置、补偿的费用由谁来出,更是不得而知。”一名曾经做过老杨夫妇思想工作的工作人员向前来走访的检察官这样说。
2021年8月底,滨海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防洪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妥善安置住户,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全县河道巡查监管等。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办案组安排专人及时跟踪被建议单位处理进展。
为做好老杨夫妇思想工作,检察机关协同相关职能单位多次实地走访,向老两口释法说理、交流谈心。起初,与老杨夫妇的沟通很不顺畅,他们一听是因为房子问题,甚至闭门不见。检察官们向老杨夫妇详细阐述苏北灌溉总渠的重要地位及意义,耐心讲解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对防洪的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深入地了解了这一问题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对公共环境和防洪造成的危害。老两口心中的“疙瘩”逐渐解开了。
考虑到违法行为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多方经审慎评估后认为,强制拆除易引发后续矛盾,应以缓和方式一次性彻底解决问题。在多方推动下,老杨夫妇在附近的岸边修建两间住房,供居住及经营。同时,滨海县检察院依法对其申请给予司法救助,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救济补偿。今年4月,老杨夫妇终于搬离居住近40年的河滩,入住了新居。滨海县水利局向检察院书面回复,苏北灌溉总渠河道清理工作已完成,老杨夫妇已搬离,河道恢复原貌。
滨海县检察院就此案是否符合结案条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村民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孙海作为办案检察官向大家出示了“回头看”的现场视频资料,老杨夫妇住着崭新的房屋,屋内有空调、冰箱,老两口还在屋后的空地种植了蔬菜、围栏里圈养了家禽,房前是用于堆放毛竹的场地。
通讯员 孙海 管莹 张艺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