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一飞: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由商业银行承担兑换职能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程维妙)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9月14日发布的撰文中指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流通中现金(M0),是央行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计付利息,央行也不对兑换流通等服务收费。从M0的发行模式看,应由商业银行承担向公众兑换数字人民币的职能。他表示,数字人民币系统建成运行后,消费者的增加不会线性提升发行流通成本,也不会影响对他人的服务质量,边际成本低,具有非竞争性。央行对数字人民币执行与现金一致的免费策略。央行建立免费的数字人民币价值转移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不向发行层收取兑换流通服务费用,商业银行也不向个人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兑回服务费。为确保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审慎选择在资本和技术等方面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银行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牵头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服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编辑 赵泽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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