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昆明警方提醒,不配合疫情防控政策将承担法律责任。据通报,8月以来,昆明已有5人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被受案调查。
案例一
8月24日,禄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情况通报,3人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被受案调查。
据通告,2022年8月17日,禄劝县辖区新冠肺炎涉疫风险人员张某(女,38岁,核酸检测为阳性,已对外公布)、罗某某(男,58岁)、谭某某(男,33岁)拒不执行防疫相关规定,刻意逃避集中隔离疫情防控管理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张某、罗某某、谭某某3人进行受案调查,并将依据其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二
8月21日,五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情况通报,2人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被受案调查。
案例三
9月2日,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杨某因故意隐瞒行程,举行婚礼,致170余人被隔离。目前,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东明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这22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
●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
据昆明警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