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 自贡一消费者预定的酒店婚房被他人入住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贡市消委会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酒店住宿、手机分期付款、旅游购物等领域。

2021年10月1日,大安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大山铺分会接到杨女士投诉,称其在大山铺某酒店现场预定客房用作婚房使用,并向酒店支付房费和婚房布置费共计650元。

当日凌晨1点,杨女士入住时发现房间内入住了其他客人。酒店方称,该客人与杨女士当时预定时留下的联系人杨女士丈夫是同名同姓。

大山铺分会及时受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酒店方立即为杨女士重新安排布置一个房间作为婚房使用,退还杨女士房费并在婚礼当天送去红包。酒店方汲取教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2021年7月,大学生小郑到某手机店全款购买一部苹果手机。店员向他推销一套2788元的增值服务。由于小郑是学生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增值服务,店员又推荐分期付款。

小郑最终经不住诱惑进行办理。事后小郑意识到“网贷”可能有风险,要求商家取消增值服务并退款,却遭拒绝。小郑向自流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五星街分会投诉。

五星街分会及时受理开展调查,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取消增值服务并退回除已使用的屏幕保护膜和手机壳外的手机配件;手机店为消费者退回2300元。

2021年9月25日,消费者在富顺高速服务区休息,在一家售卖中药材店铺停留,遇见有人在该店购物,将铁皮石斛价格从每克27元讲价成每克19元,还让他也买点。

消费者答应后,商家抓了一大把石斛打成粉,称重后计算价格为1万多元。消费者觉得太贵不愿购买,商家表示已经打成粉要求其购买,在旁人分担购买一部分后,消费者最终购买下4100元的石斛粉。

后来,该消费者意识到可能上当,向富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骑龙分会投诉。骑龙分会要求商家提供销售台账,而商家无法提供。经调解,商家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消费者寄回购买的商品,商家退还消费者购物款4100元。

据了解,去年,自贡有效整合经营者、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资源高效化解消费纠纷,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3万余件,按时办结率99.8%,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25万元。

今年3月15日是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贡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共建共享自贡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主题,组织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开展“品美味、赏美景、舒心消费在盐都”、消费投诉行政约谈、“做诚信网络主播达人,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等十大系列活动,共同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川观新闻记者 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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