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校捐款可以加分”“给校领导送礼拉关系”……温州的周某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教育部招生审批表等文件,制造学生将被浙江大学录取的假象,骗取家长134万余元。温州瑞安法院日前审理这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1343505元。
本文图均为法院供图周某与“浙大哥”自导自演的聊天截图
2019年12月,温州某高中学生家长林某听朋友说周某门路广,可以弄到“浙大保送名额”,便加了周某的微信。周某自称有熟人在浙大当领导,但要8万元联络费,林某当即转了8万给他。收钱后,周某联系在浙大工作的朋友,被拒绝。此后,他将钱挥霍,以“给领导送礼要10万”“向校方捐款150万可以加分”等继续骗钱。为打消林某的疑虑,周某申请微信账号,将昵称设为“浙大哥”、头像设为浙大校徽,自导自演,隔段时间就将自己与“浙大哥”的聊天记录截图发给林某。林某曾表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周某假意帮其筹款、垫资,还不时以“个别领导不收礼”等退还部分钱款。为让林某以为“保送浙大”在顺利推进,周某在网上找人伪造了“浙大奖励审批表”“招生资格审批表”“教育部批复”等。2021年9月,周某因其他诈骗事实到公安机关投案,林某无法联系上周某,才惊觉可能被骗,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