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境外输入疫情
10月7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厦门市12例)。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1例(福州市11例)。
截至10月7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252例,目前住院132例,无死亡病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医学观察35例。
二、本地疫情
10月7日0~24时,福建省无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
当日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福州市3例)。
全省本土确诊病例目前住院13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200821人,尚有515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来源:福建省卫健委)
新闻多看点
昨日福州闽侯通告1例阳性
仓山通告2例阳性
均为省外入榕人员
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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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集中隔离点
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第33号
10月7日,我县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为省外来县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活动轨迹:
10月3日,从新疆乌鲁木齐自驾出发。
10月6日,10:30在福建省邵武市朱洋服务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2:56在福建省沙县服务区停留半小时;16:02从福州南下高速;16:13抵达南通镇通洲花园小区,下车后即由专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22213227。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来源: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1名外省入仓货车司机
核酸检测阳性的通告
(2022年第24号)
2022年10月6日,我区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为省外入仓货车司机,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活动轨迹:
10月2日-10月5日
从新疆石河子出发,运货前往福州,其中:10月4日在宁夏同心服务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0月6日
5:40在闽侯荆溪高速口下高速,并进行核酸采样;6:30至10:31运货到仓山区城门镇胪厦村工业园、胪厦村永达食杂店、鸿星超市、美华粮油店、胪厦农贸市场;10:31后在车上休息;12:40收到闽侯荆溪高速路口1管10混1标本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通报,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隔离点,并进行核酸采样。
目前,排查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涉及的车辆和场所等已全部进行消毒,采集的环境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445666。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关于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
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第25号)
10月7日,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为省外入榕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活动轨迹:
10月4日 9:56从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乘坐厦门航空MF8280航班,当日16:56抵达福州长乐机场。下飞机后即由专车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月4日—7日
均在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445666。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来源: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晋江发布重要通告
加强货物及司乘人员管理
昨日,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压实各类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晋物流货物及其司乘人员管理有关事项,发布83号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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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压实市场主体
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2022〕83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扎牢物流货运环节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通过货运司乘人员等输入我市,现就压实各类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晋物流货物及其司乘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凡购必报。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是本单位或作业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从涉疫风险地区采购货物要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凡购必报,提前24小时以上向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申报货物类别、来源、途径、车牌、司乘人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配合做好司乘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货物集中监管或中转、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其中购入冷链食品,应提前24小时以上通过微信小程序“泉州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二、加强执法检查,从严问责。市场监管、商务、卫健、工信、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全面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执法,对从涉疫重点地区购买货物未提前自主申报并配合落实有关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主动接受监督,举报有奖。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涉疫重点地区入晋货物及其司乘人员未申报等线索,请及时向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举报(举报电话附后)。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奖励10000元。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控指挥部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附:晋江市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市防控办:0595-85694494
青阳街道:0595-85601587
梅岭街道:0595-85681229
罗山街道:0595-88181808
西园街道:0595-85602221
灵源街道:0595-85738444
新塘街道:0595-88129907
陈埭镇:0595-85180143
池店镇:0595-85005327
安海镇:0595-85799080
磁灶镇:0595-85880924
内坑镇:0595-88386930
紫帽镇:0595-85930700
东石镇:0595-85586616
永和镇:0595-88081185
英林镇:0595-85488782
金井镇:0595-85381065
龙湖镇:0595-85281164
深沪镇:0595-88282104
西滨镇:0595-85186615
经济开发区:0595-85738025
冷链食品安全举报热线:12315
(来源: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泉州疾控提醒
节后防疫八件事
(来源:泉州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