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战疫情 福州持续深化“无疫小区”创建工作

本文转自:人民网

10月22日,福州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打赢局部疫情歼灭战,10月24日以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福州市房管局)出台了多份文件,要求福州市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严格执行“无疫物业小区”创建专项行动的“八个有”“五个一律”,紧抓巩固“无疫物业小区”常态化创建工作,把好小区“最后一道防线”。

加强防控、把好防线,推动“无疫小区”创建常态化

今年3月,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无疫小区”创建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3月23日起,在全市开展创建“无疫小区”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小区的战斗堡垒作用,织密扎牢小区防控“安全网”。根据通知,“无疫小区”的创建范围包括全市所有住宅小区(含有物业管理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和自然村),要求以14天为一个周期,实现无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的疫情“零发生”小区。

为贯彻落实“无疫小区”创建工作部署,福州市房管局随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无疫物业小区”创建专项行动的通知》,针对全市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无疫物业小区”创建专项行动,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据介绍,福州市房管局正扎实推进“无疫物业小区”创建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促使其既能在出现疫情风险时成为疫情防控的有效举措,也能在平时成为促进物业小区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

因时而变、顺势而为,不断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

面对本轮疫情,福州市房管局结合疫情发展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及时出台相应文件,不断调整与完善“无疫物业小区”创建工作的具体内容,做到因时而变、顺势而为。

10月24日,出台《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疫物业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门口配备24小时值班表,强化对进入小区人员车辆的核查,认真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体温测量;开展环境消杀,搭建临时隔离区,储备防疫物资,设置快递、外卖寄存处;加强疫情防控通告、宣传标语、横幅海报等防疫相关宣传;积极配合做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转运、社区管控等工作。

10月26日,出台《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物业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疫情阶段性特点,减少人员聚集,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小区经营行为管理,及时配合属地街道、社区督促经营者立即关闭开设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娱乐服务场所等。

10月28日,作为倡导市民居家办公、减少外出的配套措施,出台《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加强管制小区内施工和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物业企业在疫情期间要及时劝导、制止小区内进行装饰装修等可能产生噪音的施工活动,为在家上网课、居家办公休息的居民提供安静的环境。

11月1日,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出台新规,对低风险地区的小区、写字楼加强卡口管理。针对写字楼,在开展疫情防控常规工作基础上,以引导入驻企业减少办公人员、降低人员集中度为工作重心,并于11月3日,结合前一天前往部分写字楼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出台相关文件,要求物业企业建立每日核酸检测等4类台账,确保核酸检测全覆盖、无死角,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同时加强写字楼人员管控、车辆道闸抬杆管理等工作。

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筑牢疫情防控基层防线

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基层防线,10月24日开始,福州市房管局组织了督导组下沉一线,市区两级房管部门形成合力,在城区范围内持续对物业小区开展“无疫小区”创建进行督导。

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当日整改,及时反馈,且督导组将进行“回头看”、回访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对其相应采取通报、挂红牌等处理;对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其进行‘顶格’处理。”福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受到处罚。

例如,近日,福州永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芍园公寓项目以及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泰禾红悦小区因防疫措施不足、布控不严,未能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被给予红牌警告,将受到相应处罚。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福州市的疫情防控形势比较复杂,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应督促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管好小区的门、守好小区的人、办好小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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