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五部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2022年11月04日 16:17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其发行、销售机构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
《办法》指出,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服务、产品管理、销售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信息披露等。商业银行发现个人养老金实施中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风险或者其他问题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依规采取措施。
《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所涉及的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必须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办法》要求,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依法了解参加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