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谢燕玉
随着直播行业快速发展,市场对主播需求旺盛,不少人为赚钱进入直播行业。然而,这样看似高薪自由的职业,一个不小心,也有可能吃官司。近日,泉州丰泽法院就处理了一个相关案件。
案例:网络主播消极直播引发纠纷
2021年4月,剡某与传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剡某在直播平台上对该传媒公司运营的公会进行互联网直播活动,传媒公司为剡某提供培训、包装及推广宣传等,双方约定了收益分成。协议签订后,传媒公司预付剡某3个月保底费用9000元。剡某在2021年4月、5月依约直播,传媒公司依约支付剡某平台收益4107.3元、16810.72元。
然而,从2021年6月起,剡某消极直播,当年7月其被医院诊断出疾病并需要手术,后该传媒公司向剡某发函要求解除合同。之后,该传媒公司联系剡某,对方不理睬,于是在2021年10月起诉至丰泽法院。
传媒公司认为,公司花费运营成本对剡某进行培训宣传推广后,剡某消极怠工甚至停播,违反约定,要求剡某支付违约金199053.6元、律师费8000元并返还保底费用3000元。
丰泽法院审理认为,剡某与传媒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签订后,剡某仅直播2个月,后未能依约继续直播,构成违约。剡某未能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应退回相应保底费用3000元。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认为,因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应予调整,鉴于传媒公司未来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违约金的调整应以合同履行期间传媒公司的可得利益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即履行期限较短传媒公司投入有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即剡某单方违约、剡某身体情况以及2021年6至8月份仍有直播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参照传媒公司合同已履行期间的收入及合同未履行期限,酌情将违约金调整为40000元。关于律师费,传媒公司为本案诉讼支出6000元律师费,法院予以支持,诉讼前因律师函支出的2000元费用,非因本案诉讼产生,也非必要支出,法院不予支持。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说法:演艺经纪合同包含多重属性
法官介绍,近几年,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网络直播成为新兴产业。网红、直播、流量、带货等新鲜词汇逐渐变得耳熟能详,网络直播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商品流通模式及大众生活方式。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是网络直播合同纠纷的层出不穷,如天价违约金案等。
法官表示,网络主播与传媒公司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一般会涉及艺能培训、形象包装、推广宣传、商业运作、收入分配等内容,包含了居间、委托、代理、服务等多重属性,属于有鲜明演艺行业特性的特殊商事合同。演艺经纪合同的社会关注度较高,裁判时应立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维护契约精神、引导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法条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