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俞女士看中了兴庆区永兴家园的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此房。2021年5月,当一切手续都办理完成后,高高兴兴搬进了新家。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几个月后打算将天然气过户再多买点天然气过冬的俞女士才知道,该房屋壁挂炉属于私自更改天然气用途进行供暖,存在安全隐患,须强行拆除。
且该小区属于集中供暖,该房从2008年起便欠缴采暖费,至今拖欠采暖费和滞纳金共5万多元。
房主
5万多元采暖费从天而降
中介和前房主态度让人无法接受
俞女士介绍说 ,2020年年底,她当时买房的时候,找了一家名为隆昌房产的中介公司帮助办理过户、贷款等一系列手续,并付了5000元中介费。买卖双方在房屋中介签订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
2021年5月,一切手续办妥后,俞女士搬家入住。
“我住进来以后,因为能正常用水用电,我也没在意。到冬天时,想着再买几百方气供热用,顺便把天然气过户手续办了。没想到天然气公司派人来检修时发现,厨房壁挂炉属于私自更改天然气用途进行供暖,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强行拆除,然后就把我的天然气卡锁住了。”
俞女士说,当初办理房屋交接时,前房主明确告诉她房子是烧壁挂炉取暖的,为什么现在却成了私自更改燃气用途,无法供暖了?
通过进一步了解,俞女士得知自己购买的二手房确实属于集中供暖小区,于是她前往负责该小区区域供暖的热企——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查询了解情况。
该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说,这套房屋从2008年开始就再未缴纳过暖气费,也从未办理过停暖手续,十几年间,房屋所产生的采暖费加滞纳金累计5万多元,其中滞纳金2.2万元。
了解情况后的俞女士第一时间将此消息告知给了中介公司负责人。在此期间,俞女士也联系了前房主及其家属,想要解决此事,没承想对方一番敷衍后便失联了。
俞女士只能将希望寄托于中介公司,可中介公司负责人称,他们也无法联系到前房主,建议俞女士通过起诉解决。“我找中介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有纠纷,否则我为什么要出5000元中介费给中介公司,供暖问题必须解决。”俞女士说,中介公司和前房主的态度让她难以理解和接受。
中介公司
会继续联系前房主
建议俞女士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记者按照合同里前房主留的两个联系电话拨打过去,都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随后,记者又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中介公司负责人马女士。电话中,马女士承认俞女士目前遇到的问题,确实是被卖方故意隐瞒了房屋真实供暖情况所致。问题发生后,他们也曾多次联系寻找前房主,但始终联系不上。
“我们会继续联系前房主,并建议俞女士通过起诉前房主解决问题。”马女士说。
热企
多种方式催缴无效解决问题还需协商
据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俞女士所购二手房欠缴的暖气费该公司一直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催缴,但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没有解决。
目前,热企也正按照自己的方式主张权益。对于俞女士的特殊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要双方一起协商,找到合适的解决方式。
哈纳斯
用户不得盗用、转供天然气和改变天然气用途
针对俞女士家壁挂炉须强拆一事,记者又来到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解,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马萍告诉记者,该公司是在今年1月初上门进行检修时,发现俞女士家私自安装了一台燃气壁挂炉,当即要求俞女士进行整改。
因为用户严重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22条的第二款:燃气用户不得盗用天然气、转供天然气和改变天然气的用途。
同时还违反了《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30条的第八小项:燃气用户不得增容安装不符合管道流量的燃气器具。由于俞女士所购买的房屋属于集中供暖,所以业主燃气只能用于日常生活,如洗澡、做饭等。
律师
现房主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针对俞女士遇到的问题,究竟该向谁去主张自己的权益?对此,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律师吴迪告诉记者,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甲方要结清与房屋有关的水、电、燃气、供暖等各项费用。
目前看来,甲方并未履行约定内容,还存在刻意隐瞒房屋欠费信息,未如实履行向乙方告知事实义务的情况。
吴迪表示,虽然俞女士没有跟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俞女士手中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可以明确,双方之间依旧存在合同关系,俞女士可以向中介公司主张权益。
吴迪也提醒广大市民,通过中介公司买卖二手房时,特别是买方,一定要跟中介公司签署书面合同,同时还要注意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包括水、电、暖、气,甚至包括卖主户籍的转移,都要做详细的约定。
为保险起见,可由中介出面对这些问题向卖方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待房屋所有费用查清及一系列过户手续完成后,再将保证金退还给卖方。
俞女士告诉记者,她希望前房主能主动站出来解决问题,如果前房主以及中介公司执意不履行责任,她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张梦婷 牛云铭
审核:马玲艳 刘沛昊
编辑:马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