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这五种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记者从甘肃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近日制定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助听器、轮椅等)时发生的以下五种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工伤职工未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或未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 工伤职工在非协议机构配置、维修和更换辅助器具的费用;

● 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超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限额标准的费用;

●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协议规定应当由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负责维修、更换的费用;

● 违反规定更换辅助器具的。

温馨提示: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友情链接:
  • PHPCMSX
  • 智慧景区
  •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

    显示

    忘记密码?

    显示

    显示

    获取验证码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