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张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的规定。
所谓非法人组织就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民事法律主体。虽然这些组织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不影响他们作为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来参与民事法律活动,他们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行为来享有民事权利、履行相应的民事法律义务。
民法典列举了非法人组织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这里的个人独资企业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公司。这里的合伙企业主要包括普通有限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合伙形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比如说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采取合伙模式设立的专业服务机构。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张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设立程序的规定。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一定的登记程序,方可设立。同时如果设立非法组织,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的,需要先通过相应的监管机构拿到审批手续之后,再履行登记程序。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张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债务的规定。
虽然非法人组织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他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活动,作为民事法律主体,就需要对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来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义务。
非法人组织所承担的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责任是首先是以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来进行清偿,当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对外全部履行清偿债务的,只有非法人组织的设立或者是出自己的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由此可见,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的责任是无限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张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代表人的规定。
和法人组织不同,非法人组织对外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称呼。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是多人来对外代表该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由于非法人组织没有法定代表人,尤其是在多人可以代表。该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时,他们对外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责任都将由该非法组织来承担,再加上非法人组织所承担的责任是无限责任,所以代表非法人组织对外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时,应当考虑到非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这一原则。
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张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解散的规定。
非法人组织和法人一样,也是可以设立章程的,当非法人组织的章程中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可以根据非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来进行清算。
由于非法的组织,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所以当出资人或者设立人不再经营该非法人组织时,将有出资人或设立人自行决定是否解散。
同时如果非法人组织存在因法律规定的解散情形式,比如,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非法人组织可以进行解散。
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张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清算的规定。
当非法人组织具备解散情形。后,首先应当对非法人组织进行清算,这里的清算主要是指对非法人组织的责任,债务、财产等等内容进行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