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各种房屋的用途,将房屋的实际开发成本分别结转有关开发产品账户。竣工商品房、代建房的开发成本应结转“开发产品-房屋”账户。竣工后直接投入使用的出租房,周转房的开发成本,应分别计入“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账户。若竣工后暂不使用,应计入“开发产品-房屋”账户,待投入使用后再转入“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账户。
【例5-146】智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甲工程和出租房乙工程,本月开发过程中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一、征用101#土地8 000m2发生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4 800 000元前期工程费1 200 000元基础设施费2 400 000元建筑安装费3 600 0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101# 1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2 000 000
二、现101#土地已开发完工,其中4 000m2用于商品房甲工程建设。采用分项结转法结转土地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甲工程)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 400 000
-前期工程费600 000
-基础设施费1 200 000
-建筑安装工程费1 800 000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101#6 000 000
三、用银行存款支付乙工程建设场地的补偿费280 000元。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乙工程)280 000
贷:银行存款280 000
四、委托设计部门对甲、乙工程进行设计,应付设计费186 000元,其中甲工程设计费88 000元,乙工程设计费98 000元。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甲工程) 88 000
-房屋开发(乙工程) 98 000
贷:应付账款186 000
五、第一建筑公司提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1 740 000元,其中甲工程940 000元,乙工程800 000元。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甲工程)940 000
-房屋开发(乙工程)800 000
贷:应付账款一第一建筑公司1 740 000
六、用银行存款支付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费1 264 000元,其中甲工程应负担764 000元,乙工程应负担500 000元。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甲工程)764 000
-房屋开发(乙工程)500 000
贷:银行存款1 264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