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国率先明确17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及便利措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沈童 济南报道

今年以来,国家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惠企利民的税费政策,市场主体受益明显。在1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介绍称,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山东紧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六保三促”工作需要,制定实施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抓时间明确政策、聚焦热点创新政策和加力提效拓展政策三个特点。

疫情发生后,山东省立即行动,在全国率先明确17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及便利措施,减轻企业后顾之忧,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在面对部分行业普遍经营困难的状况,山东省及时研究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困难减免政策,对六类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一季度“两税”,并通过减免“两税”的方式鼓励出租人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助力困难行业渡过难关。

年中,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大免税力度”要求,结合经济形势和企业诉求,山东省财政厅延期扩围“两税”减免政策,政策执行期由一季度延至年底,适用范围扩至服务业小微企业,并将残保金缴纳时间延长至年底,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普降30%,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在降低社保医保负担政策方面,山东省在去年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基础上,今年政策再加码,力度进一步加大。主要体现在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减征大型企业社保费、降低企业医保费和对严重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四个方面。

具体来看,今年2月至年底,山东省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今天2至6月,山东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3至12月,山东全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在统一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由各市进一步降低2至6月费率标准,总体达到国家减半征收要求。

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山东省出台政策,按规定缓缴社保费至今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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