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标签

保监会

银保监会:消费金融公司将实施分类监管

本报讯 消费金融公司将迎来分类监管。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得分最高100分,根据具体评级得分,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数值越大表示机构风险或问题越大,需要监管关注的程度越高。对于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拟责令其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或依法实施接管。具体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五方面内容,在权重分配方面有所不同。其中,公司治理与内控权重占比为28%,资本管理占比为12%,风险管理占比35%,专业服务质量占比15%,信息科技管理占比10%。《通知》

警惕风险陷阱!银保监会点名批评这类广告

近年来,网络平台的消费金融产品已嵌入客户日常消费场景,形成无感化获客,但也引发了金融信用错配等问题。过度营销带来金融风险隐患,还导致过度消费、信用违约等社会问题。对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一键就能贷款”“手机号就值20万”“贷款秒变高富帅”……近来,一些网络平台上频现“土味”营销广告,网贷等行业更是成了重灾区。这些营销广告利用“土味”“奇葩”广告词吸引流量,套取客户信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带来了严重的金融风险隐患。对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于近日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合理使用借贷产品,

银保监会公布21张罚单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中国证券报记者欧阳剑环)1月8日,银保监会公布21张罚单。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国银租赁、工商银行、邮储银行、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罚1.995亿元。(小标题)整治金融乱象罚单显示,国开行共涉及24项案由。针对国开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租赁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资料图,新华社发)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均涉及23项案由,被银保监会分别予以罚款5470万元和4550万元。从两家大行的罚

资讯速览|银保监会谈赖小民案判决;瑞丰农商行首发过会

银保监会谈赖小民案判决:将加大金融反腐据银保监会网站1月7日消息,1月6日下午,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通报讨论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一审判决,以案为鉴、反思剖析,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主持会议。会议认为,赖小民案件是金融领域发生的一起触目惊心的腐败大案;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和银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银保监会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和加大金融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瑞丰农商行首发过会1月7日,根据证监会网站消息,第18届发审委2021年第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瑞丰农商行(首发)

银保监会发长文:堵住人身保险业务擦边球漏洞 真正实现“普惠”“普及”

伴随着金融科技的进步、客户需求端的变化,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迎来快速发展。但在迅速扩面的过程中,因市场参与主体庞杂等多种原因,导致出现了非理性价格竞争、销售不规范、服务效能不高等情况。1月6日下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旨在从源头重点解决上述问题。《通知》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强调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以及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要求保险公司利用互联网科技等手段,优化费用结构、提高服务效率,为老百姓提供更实惠的产品、更便捷的服务,真正发挥互联网保险产品“普惠”“普及”的特点。同时,秉持一

银保监会: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保监会5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支持村镇银行补充资本和深化改革,有效处置化解风险。村镇银行是中国县域地区重要的法人银行机构。截至2020年9月末,中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641家,覆盖31个省份的1306个县(市、旗),中西部占比65.8%,县域覆盖率71.2%。村镇银行做小做散,贷款主要投向县域农户和小微企业。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始终保持在90%以上,单户5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贷款占85%,户均贷款30.5万元。银保监会称,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15.7%,总体具备较强风险抵御能力。但是,少数村镇银行近

银保监会点名30家人身险公司 存产品及报送问题

2020年最后一天,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近期人身保险产品及监管报告报送有关问题的通报,点名30家人身险公司多,涉及长险短做、续保约定不合理、费率厘定不清等12项主要问题。人身险公司迎来年内第三次产品问题通报!12月31日,银保监会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及监管报告报送有关问题的通报》(下称《通报》),对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以及监管报告审核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共涉及30家人身险公司12项主要问题。记者统计发现,今年7月份的产品问题通报涉及20家人身险公司的11项问题,1月份的产品问题则涉及19家人身险公司的10项主要问题。17家暴露产品问题此次《通报》中提到的近期产品核查

银保监会:监管要不断适应金融数字化转型发展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热点问题答记者问。在谈及如何看待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类似小贷、保险、理财等业务时,该负责人表示,数字经济正前所未有地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提高了风险防控水平。同时,金融数字化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网络安全、市场垄断、数据权属不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对于金融科技发展,银保监会一贯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坚守风险底线的态度,把握好创新与监管的动态平衡。该负责人指出,最近中央金融管理四部委再次约谈蚂蚁集团并公布了重点内容,强调的突出问题和整改

银保监会:坚决打击保险公司违规开发保险产品等行为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近日发布通报称,下一步,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将在行业“开门红”、新政策实施等关键节点,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保险公司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银保监会对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以及监管报告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产品设计问题方面,一是长险短做问题。如,复星保德信、同方全球人寿和华泰人寿报送的某终身寿险,产品可灵活减保,且无比例限制,存在长险短做风险。阳光人寿报送的某终身寿险,产品前五年退保率

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中国证券报记者欧阳剑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2月29日消息称,一些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对此,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合理使用借贷产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资料图,新华社发)一是信息披露不当,存在销售误导风险。一些机构或网络平台在宣传时,片面强调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优厚条件。然而,所谓“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还有“服务费”“手续费”“逾期计费”等,此类产品息费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水平可能很高。二是过度包装营销,

重磅!银保监会:未经许可 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销售理财产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 银保监会12月25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共八章69条,在延续此前监管对银行理财销售要求的基础上,对理财产品购买渠道、投资者需承担的责任义务、理财销售人员的管理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厘清。《办法》是对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的落实。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将加强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机构和行为监管规范,压实理财产品销售和管理责任,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公平竞争,打破刚性兑付,为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明确销售渠道:未经许

银保监会:理财产品销售档案保管年限不得低于20年

央视网消息: 银保监会昨天(25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的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理财产品销售档案保管年限不得低于20年。同时规定了一系列禁止行为,包括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不得将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不得为理财产品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包括部分或全部承诺本金或收益保障等。(来源:央视网)

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银保监会主席重磅发声

经济日报讯 12月8日,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题为《金融科技发展、挑战与监管》的演讲,其中提到,近年来,金融科技在中国迅猛发展。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产品和工具应用日益丰富,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包容性大幅提高。随着电子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普及,中国已实现基本金融服务城乡全覆盖。即使在最偏远的农村地区,每个成年人也都有自己的银行账户。中国的移动支付普及率和规模位居全球首位,存款、取款和汇款几乎都实现了实时到账。网上消费蓬勃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更加方便。郭树清提到,数字信贷从根本上改善了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贷款

银保监会定调信托业监管:强监管、严问责将加码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12月8日在2020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表示,信托业要杜绝与监管博弈的心态,不通过变通或绕开监管规定开展信托业务,更不能以此寻求相对于其他信托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优势,破坏市场秩序。他指出,今后严监管、强监管态势将进一步巩固,监管问责也将更加严格,不遵规守纪注定没有出路,这一点,信托公司和各银保监局都要坚信不疑。“当前信托公司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要围绕受托人的中心地位建设良好的受托人文化。”黄洪表示,良好的受托人文化具有守正、忠实、专业三大特征。黄洪认为,当前全行业仍然存在受托人文化不成熟、受托人职责不清晰、受托人定位有偏离等问题。据悉,在守正不足方面,仍

银保监会主席谈金融科技: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

12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题为“金融科技发展、挑战与监管”的主题演讲。他指出,要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及时精准拆弹,消除新的系统性风险隐患。郭树清表示,中国金融科技应用整体上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等方面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过不少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面对金融科技的持续快速发展,将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守牢底线的积极审慎态度,切实解决好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郭树清指出,要促进更公平的市场竞争。金融科技行业具有“赢者通吃”的特征。大型科技公司往往利用数据垄断优势,阻碍公平竞争,获取超额收益。传统反垄断立法聚焦垄断协议、滥用市场、经营者集中等问题,金融

银保监会:影子银行规模较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

根据“金融监管研究”微信公众号消息,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近日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报告》称,经过三年专项治理,影子银行野蛮生长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84.80万亿元,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风险较高的狭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39.14万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了11.87万亿元。市场违法违规活动大幅下降,秩序得到修复。“无照驾驶”等非法金融活动受到严厉打击。2016年至2019年新发非法集资案件稳步回落,增速由过去三位数降至两位数。“e租宝”“昆明泛亚”等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案要案得到稳妥处置。利用影子银

银保监会: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5%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7日电据银保监会网站11月27日消息,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分析了2020年第三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风险等情况,审议了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银保监会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5%,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5%。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5%、267.6%和321.6%。98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3家保险公司被

银保监会等部门拟出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中国银保监会日前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将向银行监管看齐,有利于防范小额贷款公司跨区经营带来的底层风险,改善此前不同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监管洼地”的局面● 准入门槛的提高会导致整个网络小额贷款市场总规模的增速放缓,这意味着申请全国性业务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牌照将更难□ 本报记者 赵 丽□ 本报实习生 邢懿铭 郭元桥靴子即将落地,国内首部关于网络小额贷款的监管办法终于来了!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中国银

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中国发展网讯 11月24日,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 银保监会近日已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表示,包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银保监会: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最低注册资本调至两千万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3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23日消息,为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协调统一,巩固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简称《规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规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要求有哪些变化?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要求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强化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股东的审查,并对股东的出资能力作出要求。同时,在资本金托管、治理结构、内控制度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作出规定。二是加强分支机构管控。为切实防止内控管理薄弱、风险隐患大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滥设分支机构

央行、银保监会:金融创新不能沦为利己工具

原标题:央行、银保监会发声!金融创新不能沦为利己工具!或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资本市场建设金融科技企业如何监管是当前金融市场讨论的热点话题。11月14日,多位监管部门人士和专家在“第11届财新峰会:重建全球信任”上表示,对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的改革方向要全面转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另外,金融创新不能构筑或固化行业进入壁垒,阻挠市场参与群体,或者降低市场活跃度;也不能形成寡头垄断,获取超额回报,损害公众利益。另外,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也是监管鼓励方向,近期或逐步出台新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更多参与资本市场建设。尚福林:蚂蚁金服这样的金融业态 应遵循金融业基本规律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 金融数字化转型要坚守风险底线原则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11月11日在第十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表示,下一步,既要坚定不移地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加快金融数字化进程,优化客户体验,提升服务效率。同时,也要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带来的影响,做好前瞻性部署安排,确保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梁涛强调,金融数字化转型要坚守风险底线原则。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只要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接受一致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同等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同时,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要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新型风险,特别是网络安全、数据保

银保监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

2020-11-07 09:25:50 来源:央视网央视网消息:在昨天(6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金融风险趋于收敛,整体可控。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介绍说,通过集中整治不规范的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我国影子银行规模相比历史峰值已经压降约20万亿元。同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大步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互联网金融风险形势发生根本好转。此外,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7个百分点。刘福寿表示,当前我国金融风险趋于收敛,整体可控。但受内外部各方面因素影响,仍然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刘福寿表示,监管部门将督促

银保监会:99%网贷机构已退出市场,存量风险处置任务依然艰巨

网贷机构后续整治工作依然挑战巨大:在营机构的三降,即降低待还余额、出借人数、借款人数的工作进展缓慢;停业机构的存量风险处置任务依然艰巨,“退而不清”和“退而难清”的问题很突出,风险化解仍然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图/Pixabay文 |《财经》记者 张颖馨 严沁雯编辑 | 袁满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正持续推进。9月14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银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截止到2020年8月末,全国在运营的网贷机构只剩下15家,比2019年初下降了99%,借贷余额下降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73%。与此同时,网贷机构的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和参与人数已连续26个月下降,专项整治工作取

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约谈马云等 央行银保监会同日发布重磅文件

原标题: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约谈马云、井贤栋等!央行、银保监会同日发布重磅文件 来源:券商中国来源:券商中国作者:程丹、孙璐璐摘要:四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有关人员!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蚂蚁集团当天晚间表示,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蚂蚁集团马云被约谈证监会网站消息显示,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人身保险业要积极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e公司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中国金融》发表文章《推动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文章指出:人身保险业要紧紧围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优化市场结构,优化产品体系,进一步强化普惠保险领域资源保障,积极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持续整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乱象。稳妥处置问题公司,化解存量业务风险。

银保监会和央行发布提示: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

近年来,老百姓运用金融工具进行财富管理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另一方面,金融产品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一些人被所谓“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蒙骗,以致遭受经济损失。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近日发布提示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收益”往往是金融诈骗。上述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闭着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还应尽量长期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要懂得“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适度分散风险。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

显示

忘记密码?

显示

显示

获取验证码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