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客触电身死出租屋 房东主责赔偿百万
日前,东莞市第二法院通报一则租客在出租屋洗澡时触电身亡的索赔案。经司法鉴定,电热水器与事故发生并无因果关联性,厂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触电事故是由于出租屋用电环境发生漏电,且漏电开关失效。案件经两级法院处理,认定出租屋业主未提供安全用电环境,应承担70%责任;租客未尽基本审慎注意义务,自行承担30%责
日前,东莞市第二法院通报一则租客在出租屋洗澡时触电身亡的索赔案。经司法鉴定,电热水器与事故发生并无因果关联性,厂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触电事故是由于出租屋用电环境发生漏电,且漏电开关失效。案件经两级法院处理,认定出租屋业主未提供安全用电环境,应承担70%责任;租客未尽基本审慎注意义务,自行承担30%责
疫情期间职工在出租屋办公猝死,算不算工伤?河南省高法微信公众号“豫法阳光”发文称,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驻马店某公司职工张某,在出租屋办公时猝死,驿城区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法院两次审理认为:张某应当认定工伤。河南省人大代表侯灵敏也认为,疫情期间不应拘泥传统意义上,正常上下班时间,居家办公地点
【#比亚迪回应员工猝死# :在出租屋去世和公司没有什么关系】据@澎湃新闻 11月5日,36岁的王江龙(化名)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中,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显示,已排除刑事案件。王江龙的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认为王江龙的意外去世,和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联。但因未做尸检,王江龙的具体死因目前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有些单位会选择居家办公,工作时间也可能和往常的固定时间不同,这些变化在特殊情况下会带来一些法律方面的后果。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员工在出租屋办公时不幸猝死,到底算不算工伤?家属和人社部门各执己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案情。 2019年
据澎湃新闻,36岁的比亚迪汽车员工被发现猝死,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其家属认为,这和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联。报道称,该员工生前在物流岗,月薪六七千。打卡记录显示,他在10月有26天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连续上过7个夜班。网传打卡记录由于该员工在出租屋去世,家属和公司尚在赔偿协商中。又见悲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澎湃新闻17日报道,11月5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第十一事业部员工王江龙(化名)在连续上了7个夜班后,在出租屋猝死。警方目前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但因未做尸检,王江龙具体死因尚不明朗,其家属认为,或与生前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相关联。 比亚迪员工连续加班多日猝死 根据王江龙的打卡记录
【#比亚迪员工猝死在出租屋#:死因不明,生前近一个月连续夜班每班12小时】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5日,36岁的王江龙(化名)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中,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显示,已排除刑事案件。王江龙的家属表示,他们认为王江龙的意外去世,和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联。但因未做尸检,王江龙的具体死
11月5日,36岁的王江龙(化名)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中,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显示,已排除刑事案件。王江龙的家属向记者表示,他们认为王江龙的意外去世,和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联。但因未做尸检,王江龙的具体死因目前尚不明朗。 王江龙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在10月份他有26天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
【#比亚迪员工猝死于出租屋#,死因目前不明,生前近一个月连续夜班每班12小时】据@澎湃新闻 报道,11月5日,36岁的王江龙(化名)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中,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显示,已排除刑事案件。王江龙的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认为王江龙的意外去世,和其生前曾连续超时高强度工作有关联。但因未做尸
27日凌晨2点30分左右,黄浦区中山南一路一居民楼内的出租屋内发生火灾,起火原因可能是电瓶车室内充电。28日,消防部门确定,该出租屋为8名外卖快递员群租使用。 27日凌晨2点半,中山南一路一沿街居民楼发生火灾,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3个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处置,火灾于2点44分被扑灭,现场
不得不说,意米们的动手能力真的超强,每次看到大家分享的改造,都忍不住疯狂点赞。每期改造分享都有很多干货值得大家参考学习,一起来看看! 本次分享嘉宾是咱们群里优秀的意米小姐姐暖暖,她为群友分享了她做的租房改造,耐心地为大家解答了疑问~ 意酱帮大家做了笔记,大家一起回顾学习~ 屋主:暖暖 坐标:江苏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