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湖评论:让广告代言不再“吹牛”
1月16日,中国文联发布《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号召广大文艺工作者合法合规参与广告代言;依据事实对所代言的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广告代言应进行风险评估、安全提醒,对社会公众负责,并坚决向谋取非法利益、偷税漏税、签署“阴阳合同”等不良广告代言行为说“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互联网广告成为商业广告发布的主要形式。由于文艺工作者特别是一些明星的粉丝效应巨大,因而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追捧,也被各个行业及企业主所广为接受。正是在这些文艺工作者甚至是明星的巨大号召力下,很多广告代言的产品销量不错。然而,近年来一些文艺工作者甚至明星代言的产品质量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