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部:支持创新性强的转基因生物研发活动
农业办公厅关于鼓励农业转基因生物原始创新和规范生物材料转移转让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生物育种创新在塑造农业科技竞争新优势中的核心作用,根据《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应用相关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鼓励原始创新,支持高水平研究。支持从事新基因、新性状、新技术、新产品等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活动,新研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比同类已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