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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市场主体发展快活力足潜力大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 本版责编 董庆森 李 瞳 林 蔚 美 编 王子萱“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5745万户,年均超千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长83%。其中,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5600万户,民营经济在稳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喜人的是,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现代服务业的占比不断提高,充分体现了我国服务业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结构得到持续优化,新经济新动能正在茁壮成长。减税降费红利向更深层次释放董碧娟近年来,我国减税降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积极财政果断发力、精准施策,让减税降费红利及时直达广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在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745万户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王雨萧)记者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5745万户,年均超千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长约83%。五年间,税收大数据记录了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成长足迹。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5600万户,占比超九成,且占比逐年递增。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活力较强、成长性较好,成立当年即领用发票率和有税申报率稳步提升,整体存续率超过八成。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得益于我国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十三五”期间,小微企业“减税单”在不断加长。数据显示

这10个涉税问题的答复,都是三个字:不需要!

来源:祥顺财税俱乐部疑问一支付自然人材料款并取得代开的材料发票,是否需要支付单位代扣个税?答复:不需要。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疑问二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还需要履行备案手续吗?答复:不需要。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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