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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4次取保候审 历时8年终无罪:湖南七旬企业家被羁押 获国家赔偿后又犯“诈骗罪”

取保候审,超期未移送起诉,获国家赔偿1.4万余元,再被起诉,获刑三年,重审改判无罪。这8年来,湖南省祁东县71岁企业家李良毛的命运仿佛坐上了“过山车”。 因十余年前所经营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一事,李良毛反反复复成为“犯罪嫌疑人”。自2013年起,政法机关先后以“诈骗罪”“伪造国家

获得国家赔偿后,湖南衡阳72岁企业家同案被判三年,重审改判无罪

海报新闻记者 邓波 报道 等待了三年时间,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72岁的企业家李良毛拿到了自己无罪的判决书。 2013年,李良毛被指伪造公文套取财政资金,以涉嫌诈骗罪被立案刑拘。在被羁押了57天后,李良毛交了两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满一年后,李良毛仍未被起诉,他认为自己被羁押属于错案,开始申请国

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获国家赔偿43万元

1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2008年1月,原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顾雏军,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虚报注册资本

广东高院裁定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获国家赔偿43万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月7日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据了解,这是广东高院今年的首份国家赔偿决定书,编号为“(2021)粤法赔1号”。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顾雏军是2021年1月11日向广东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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