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高搜易投资收警示函 违规向基金投资者承诺保本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资料显示,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0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海注册工作组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等。股东为深圳市高搜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共青城祺承投资管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