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仍不时发生,与从业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不无关系。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存在部门协调不够、制度不健全、规章层级较低以及覆盖不全等短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金融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方位、多角度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近期,两则消息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一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原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对银行、支付机构在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等行为划出多条红线,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有法可依。二是银保监会于10月28日发出《关于防范金融直播营销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社会公